网友爆料:如皋一妇女离奇死亡!磨头某医院对此作出公开说明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19-01-27 14:56:32



  近日,有网友爆料,如皋磨头镇一村民姚某某在去如皋市磨头镇中兴医院做切片检查后出现严重出血现象。后来送往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如皋市中医院,因病情原因,医院拒绝接受。而2016年5月20日下午17点,患者姚某某离奇死亡。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网友描述,现年50岁的姚某某在2016年5月17日接磨头镇中兴医院电话通知去进行妇科检查,姚某某于5月18日上午到达中兴医院接受复查,值班医生在没有做任何检查基础上更没有通知姚某某家属的情况下对姚某某进行了妇科切片手术。手术后,值班医生未对姚某某进行观察和预防治疗,就让姚某某回家休息。到家后,姚某某发现手术创口大量出血,便向主治医生打电话求救,院方约姚某某下午两点到医院治疗。下午两点,姚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医院,医院医生在进行检查后,对姚某某进行了纱布阻塞处理,并让其回去吃云南白药止血。


然而,在姚某某回去吃药并卧床休息时,当晚22时左右,姚某某突然感觉腹部疼痛难忍,并伴有呕吐现象。家人立即将姚某某送往中兴医院,在医院对其进行检查后,院方提出将其转院到南通附属医院。院方并未派医院内救护车进行护送,也未派任何医护人员随行前往。


路途遥远,姚某某心情紧张急躁,造成其血压增高,病情加重,而到了南通附属医院,院方拒绝为其治疗。随后转院到如皋市中医院,中医院再次拒绝姚某某。姚某某于2016年5月20日下午17时死亡。


之后姚某某家属想向磨头镇中兴医院要回看病检查单及所有手续,院方回应姚某某属于免费复查,无任何检查报告单。据家属声称,在再三恳求无果之后,医院院长叫来一帮社会混混,企图威胁姚某某家属,他们只得无奈返回。





对于此事,如皋市卫计委相关人员表示:文中所提到的“妇科切片手术”其实是一项常规检查,主要是做病理检查排除癌变。姚某本身患有高血压,由高血压引发脑干出血从而导致血管破裂死亡。


2016年5月20日下午17点,患者姚某某死亡。患者家属对于姚某的死亡难以接受,今天如皋市磨头镇中兴医院对此事件作出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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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头镇中兴医院针对患者姚某事件作出情况说明


5月24日,如皋磨头中兴医院就此事回应澄清事实说明如下:

  2016年3月22日,如皋市所有参加两癌筛查的相关医院的院长、妇产科主任等人员,统一参加市业务培训。4月1日参加南通市两癌筛查业务培训。我院按照镇卫生所统一时间部署,4月15日开始,对辖区内所分配社区34-65岁年龄段的妇女进行两癌免费筛查。

  患者姚某,两癌筛查对象,宫颈检查TCT非典型增生,通知宫颈活检,于2016年5月18号上午在本院行宫颈活检。下午5点左右头痛去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站医生叫他到大医院去看,他们不能处理,夜11:25分来我院就诊,妇科医师接诊,检查发现病人神志不清,唇红、大汗无力,血压272/147mmHg,无明显出血,考虑脑血管意外。即内科会诊,开具血常规、心电图、CT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血色素102,CT提示脑部出血,心电图正常,吸氧、甘露醇静滴等,(见附图)一边治疗的同时并拨打120急救中心,征求病人家属意见,同意转至南通附属医院治疗。

  事件发生后,5月19日晚患方请来了她的亲朋好友10多人,来院要说法。医院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所,一同反复多次与家属沟通,并告知患方该患者死亡是脑溢血死亡与宫颈活检无关。患者家属不能理解。

  5月21日上午,患方来了5人,要求我院索赔,医院再次告知他我院没有过错,如需索赔必须走法律途径

  5月22日上午6点左右,患者家属做出特别过激行为,请来了50多人在医院大门口,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标语牌,打着横幅烧纸阻止前来医院就诊的患者入内,散布不实言论,严重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其他患者就医,,。

   针对此事件,医院对该“5月18日”夜11:20分一高血压脑溢血患者来我院就诊转至南通附院后治疗无效死亡,医院表示同情。同时院方也表明态度,该患者的死亡与宫颈活检无关医院不可能负任何责任

  今年3月,、、、,明确了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偿、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等多项具体要求,。 

  医院感谢广大网友对医院工作的监督,也感谢大家对医疗工作的理解和认可。同时院方将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努力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医院也呼吁,如有患者觉得合法权益受侵犯,可通过加强医患沟通或者法律途径寻求问题解决。请全社会多给医务人员一些信任、理解和支持。让他们有尊严地工作,在被尊重的氛围中更好地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

如皋磨头中兴医院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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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某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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