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蚝乡讲坛
7月19日下午
在沙井街道办十楼会议室
召开民政工作业务培训会议
蚝乡讲坛开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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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业务教程
目录
1、社区建设
2、社工建设
3、救灾救助服务
4、拥军优属和优抚安置
5、社会组织
6、老年服务
7、殡葬服务
8、统战工作
9、残联工作
一、社区建设
1、社区工作站
性质: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协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区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
主要职能为组织落实社区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
2、社区居民委员会
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居务公开、站务公开;。
3、两个网络服务平台
(1)社区家园网:有几个固定的栏目,包括社区简介、社区活动通知、社区开展的服务等,主要是定期录入社区的一些动态信息。
(2)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平台:主要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含社区二级股份合作公司)企务、社区站务、居务、党务信息为主,可扩展至政策法规、便民信息、科普知识等居民群众关心的事项。
二、社工建设
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是为社区辖区内居民(含外来劳务工)提供多元性的综合服务,协助社区内有需要的个人、家庭解决困难及问题;整合社区内资源,建立社区互助网络,打造和谐、友爱、康居、乐业社区。
人员配置为3(3个社工)+2(2个行政人员)。
三、救灾救助服务
1、低保户
申请资格:深圳市居民月人均收入低于900元的困难家庭。
补助类别:定期按申请家庭实际情况发放低保金、物价补贴、分类施保金、养育扶助金等,协助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特殊困难学生学费资助、低保户及少儿医保等。
2、低保边缘户
申请资格:月人均收入在900元至1350元的困难家庭。
补助类别:定期按申请家庭实际情况发放物价补贴、养育扶助金等,协助申请廉租住房补贴、低保边缘户及少儿医保等。
3、困难群众救济
对符合临时救助范围的户籍困难居民和非户籍低收入居民,根据临时救助标准,按当年自费医疗费用的比例进行救助。
(1)户籍困难居民:
低收入家庭(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遭受自然灾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家庭、遭受交通意外、疾病、火灾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家庭、不属于低收入家庭,但家庭有长期患病者或在校学生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等。
(2)非户籍低收入居民:
持有宝安区居住证,申请时在我区连续工作生活一年以上,且申请前连续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超过一年,因重大疾病、突发意外造成困难,医疗自费金额在1万元以上非户籍低收入居民。
4、流浪救助
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
5、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救助
当发生台风、暴雨、洪涝、寒潮等自然灾害时,根据市气象的天气播报,及时开放我街道9个应急避险场所。社区协助做好并对避险、求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
四、拥军优属和优抚安置
主要服务对象:
优抚对象(东江纵队、抗美援朝兵、参战涉核人员、“五老”人员、带病回乡、伤残军人、退役士兵、义务兵家属)。
主要服务类别:
①落实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所提高的定补金;②“八一”“中秋”“春节”慰问工作;③、退伍士兵接收安置工作;④、社区公益性岗位项目(符合条件的低保及困难优抚对象可申请,目前我街道共有4人从事此岗位,分别在坣岗,居委会,蚝四,沙四等社区各一个);⑤、做好退伍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社会组织
做好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备案、变更登记及管理工作。
1、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社会组织。
六、老年服务
1、居家养老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60周岁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以每月发放服务券的形式进行。
(2)社区居委会每月按时做好统计、审核和上报及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工作,定期跟踪落实每个新增户籍老人调查,并核对惠友居家养老服务公司每月已服务人数,以便街道做好服务经费拨付工作。
2、高龄津贴及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
(1)按深圳市的文件规定,我市每月给年满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的生活照料津贴,但是我区标准扩宽至给年满7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这项工作也是需要每个月审核、核对、汇总上报及发放。
(2)为户籍7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每年一次。
3、老人优待证
(1)深圳市户籍:①60-65周岁女性办理蓝证(可享受免费进入全市各旅游景区、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园、文化场馆等多项优待);②65周岁以上居民办理黄证(享受蓝证的优待外,另增加免费乘坐市内公共车辆)。
(2)非深户籍:65周岁以上老人办理“暂住老人免费乘车证”, 享受市内免费乘坐公共车辆。
4、其他老人服务
①“老有所乐”幸福老人项目计划:。②社区长者家园:社区打造并动营的社区集中养老模式,街道目前共有7个社区长者家园:步涌、蚝三、沙头、沙三、沙四、茭塘及壆岗星光老年。 ③、日间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日间托服务,由政府委托运营机构运营管理,提供自愿的收费服务。④星光老年之家:社区提供给老年人的日常活动场所,政府资助部分运营管理经费。
七、殡葬服务
登记辖区死亡人员信息及联系区殡葬所及殡仪服务中心工作。
八、统战工作
依法保护归侨、侨眷、 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有关涉台湾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联系、。
九、残联工作
1、服务对象:
户籍残疾人
2、服务类别:
(1)就业工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咨询及年审、就业康复、培训;
(2)康复工作:精防、辅具、亲情通、康复教育、居家助残、居家托养服务、白内障康复和白内障补助;
(3)权保工作:特殊困难补助、医疗补助、评残、将疑似残疾人录入电脑、深圳通、残疾人证注销;
(4)文体活动:文娱、体育、展能节、助残节等活动;
(5)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中心:是残联下属机构,主要为残疾人开展庇护劳动、康复训练、文体娱乐活动、心理咨询服务、居家训练、日间照料等一系列服务活动的场所。
备注:
1、需要每月开展的工作:高龄老人津贴、居家养老服务、死亡人员统计、社区公益性岗位。
2、需要每年开展的工作:幸福老人计划、宝安区户籍老人意外险。
编辑:朱邦
责编:吴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