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近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流通环节市级监督抽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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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的流通环节市级监督抽检7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显示:
批发了6.48元的不合格韭菜销售,被行政处罚50000元;
加工了20公斤猪头肉胭脂红超标、超市购进了不合格芹菜,将分别被行政处罚5000元。
根据通告
山东鑫贡商贸有限公司淄博第二分公司经营的韭菜,抽检中不合格项目为:甲拌磷。
该批次韭菜是由淄博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北边韭菜批发区一个流动摊贩处购进,以2.4元/kg的价格购进2.7kg,购进总价为6.48元,因购进韭菜时间系凌晨且购进数量较少,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不能提供供货者的相关信息和凭证。
经调查,上述韭菜产品,其中1.1kg于2017年04月12日作为抽检样品,以2.4元/kg的价格出售;剩余1.6kg以3.2元/kg的价格销售完毕,因购买韭菜的都是周边居民,未建立销售记录,仅能提供采购入库单据。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7.76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张店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彦芝肉食经营部经营的猪头肉,抽检中不合格项目:胭脂红。
当事人共加工猪头肉成品20公斤,成本价格为20元/公斤,销售价格22元/公斤,全部销售完毕。
具体处罚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40元,罚款5000元。
山东沂源乐万家酒业食品有限公司百货购物广场经营的芹菜,抽检中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当事人在莲福蔬菜购进该批次芹菜4kg。进货价格1.5元/kg,货值金额6元。除抽检的样品外,剩余产品全部销售完毕。
具体处罚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
批发6.48元钱的韭菜卖,
被罚了5万!
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责任编辑:王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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