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守规则的催收公司,我们拒绝低佣金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6-05 13:39:33

汽车金融长路漫漫,人人清与君相伴

催收是一个古老的行业,但世界上并没有学校专门为此设立相应的课程,一切都源于实战;随着技术发展,大数据、新的商业模式也为催收行业带来了一些新鲜因素。


从2015年开始,诸如此类以电催为主的委外催收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很多机构并非以“催收”命名而是被冠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称。这些机构开展业务的对象本身即为银行所不愿覆盖的客户,冲量先于风控的业务发展思路下,它们的坏账不断暴露,这成为催收机构看中的机会,在这种情势之下,催收行业势必出现良莠不齐的情况。在业务催收的过程中,甚至不乏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从保护委托方的角度看,应当如何与催收公司达成合作呢?


资质审核问题


核实催收公司的基础资料,并要求对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等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留存备份。便于发生纠纷时可以准确有针对的提前诉讼。因为实践中曾经存在催债公司私吞还款额,卷款跑路导致作为委托人的委托催收方的利益受损。


 授权委托范围约定


既然是委托,为了避免因为委托事项的不明,而导致合同履行中存在扯皮。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催债公司作为委托代理人,要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从事委托事宜,因履行委托事宜所得利益均属于委托人。对于一些特殊事项,需要委托方另外明确授权的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催收还款方式、具体催告服务的内容、是否具备代为从事相关诉讼行为。

 

对此,为了更好的把握风险建议作出类似的如下规定: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擅自减免部分或全部逾期客户的欠款;不能擅自与逾期欠款的客户达成以实物或者非现金方式冲抵贷款的协议;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事项转委托给任何第三人。


催收回款的方式


委托催收业务关于我方的重要的利益点就是款项能否实际交回,由于实践中委托第三方催收,为了避免增加现金流的交易环节,建议企业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所有催收所得的款项必须直接由逾期债务人转入委托人的指定账户,催收公司不得直接经手款项,一般情况禁止催收公司接受逾期客户的现金还款,如确有特殊情况,可在合同中另外明确如接受现金还款,需在一定工作日内转入指定账户。或者在一定时间内向委托方说明。对于逾期客户提出的以其他方式非现金的方式代为偿还的,催债公司需事先告知委托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实践中就存在因为回款方式约定不明确导致的催收款被催收公司或者催收员侵吞的现象。为企业重新追回款项增加的成本。另外更好的防范基本资金回款的风险,应将合同的服务费的给付与催收所得的款项做一个衔接和挂钩,业界的惯例也是按照催收所得的款项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服务费。只有真正完成催收任务才能获得服务报酬。

 

规避催收方式的违法风险


对于催收委托人,委托代理期间的代理人的行为,委托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催收公司在催收过程中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以及手段方式的程度如何。作为委托人的企业都要在合作协议中做了一个风险规避。不然委托人可能因为受托人的违法违规的暴力催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商业信誉受损的风险。


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催收公司的催收行为,做到风险隔离。


1、明确催收稽核和记录报告义务

2、设定催收公司的催收行为负面清单

3、设定严格的保密义务


以上主要介绍的是合同签订的注意要点。除了以上几点,委托方在选择合作方时,可以参照我们买东西货比三家的思路,多做比较,多做参考。初期可以选择给一部分案子进行尝试,综合检验催收公司的催收能力。对于催收公司的管理规范性检验,可以选择约谈催收公司并与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假如条件许可的话,可以进行实地的考察。

 

而对于大家比较关注的佣金比率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仍然是一个双方谈判的结果。因为佣金比率有时也会因其他的原因发生一定的变化。比如:催收账户的数量,单一账户的平均价值、长短不一的账龄时间。事实上,越陈旧的债务,回收起来越困难,回收一个账龄两年的200元所付出的努力要比某个账龄六个月的5000元所付出的努力多的多。因此,催收机构一般会列出一个浮动范围:从一个最小的数额到一个最大的数额。


即便佣金的比率是可以协商的,但是企业的贷后管理人员仍然应清醒地意识到:支付最低的佣金绝对不要期望能得到最好的服务。在催收行业中超低佣金收费比例对整个行业的伤害绝对不亚于声名狼藉的催收公司对整个行业破坏,其中最终受到伤害的是委托企业得不到规范的服务。

 

优秀的催收公司往往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改造。而一个守规则的催收公司在成本和道义的制约下,绝对会放弃承接佣金低的超越行业一般规则的案子。


人人清汽车金融风控平台致力于链接汽车金融领域的资产方和催收方,为双方提供专业、透明的风控信息服务。合作、交流、投稿、爆料、寻求报道等事项请添加小编微信号:18518258097(添加请备注机构+姓名),或扫一扫下方二维码下载人人清APP。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申请商务合作!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