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过会率为50%,两家IPO被否原因都涉及毛利率异常!(值得注意)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18-10-27 11:52:16


据证监会网站11月21日《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4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消息,今日4家上会,2家被否,2家过会。今日过会率为50%。


  •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截止今日,11月份大发审委共审核31家首发上会企业,17家过会,12家被否,2家暂缓表决。11月份的过会率为54.8%。


此次IPO被否企业审核关注点:

雪龙股份被否:

  • ,内部控制制度被质疑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

  • 高毛利率、高净利率形成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 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及转让价格的合理性;

  •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况,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


中天精装被否:

  • 发行人是否构成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毛利率高于同行业的原因;综合毛利率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

  • 应收账款反向保理业务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对分包公司存在较大依赖;是否存在利用劳务外包方式降低成本的情形;

  • 接受客户以房产抵逾亿元的工程款,说明未做减值的合理性


1雪龙股份IPO被否: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龙股份”)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374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不低于25%。

2017年02月10日首次披露招股书,2017年10月23日预披露更新,11月21日首发上会,结果被否。排队时长284天。

据披露,雪龙股份本次IPO共计划募集资金约4.51亿元,将用于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雪龙股份主要利润表:

招股书显示,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雪龙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2.23亿元、2.84亿元和1.71亿元(半年),净利润分别为7467.55万元、4846.31万元、6685.30万元和5719.06万元(半年)。数据表明,雪龙股份报告期内的业绩存在明显波动。

约四成收入来自一汽集团

招股书显示,雪龙股份收入基本都是前五大客户贡献的。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份,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均在60%以上,其中对第一大客户一汽集团的销售额占比分别达36.09%、33.47%、41.94%和43.27%。据了解,报告期内雪龙股份的前三大客户从未变化,为一汽集团、玉柴机器和北汽福田。

有分析指出,虽然未出现单一客户销售额占营收比超过50%的情况,但是充分展现了雪龙股份对这几家客户的依赖性,一旦公司不能与一汽集团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者一汽集团因自身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雪龙股份应该去开发更多的新客户,增加其抗风险的能力”,有投行人士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指出。

毛利率高出行业平均值逾10个点

在雪龙股份漂亮业绩背后,是其堪称“惊艳”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雪龙股份综合毛利率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份,雪龙股份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7.25%、59.96%、58.28%和61.99%,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分别为45.96%、43.17%,43.2%及47.34%,平均高出逾10个百分点。

对此,雪龙股份在招股书中解释,称主要因公司产品是发动机冷却系统关键零部件,在配套市场集中度较高、竞争对手较少;其次,公司是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90 项专利,产品种类高达2,000 余种;第三采取全流程化生产,大幅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另外,公司还具有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都是雪龙股份对自身优势的描述,并未横向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来诠释。

报告期内八次重组

雪龙股份报告期内曾发生了8次资产重组事项。

据了解,这八次重组均系同一控制方下的股权转让,但每次转让后便很快“复位”,且卖出和买回的价格均一致,公司的整体股权结构也未发生任何改变。

▲资产重组情况 来源:招股说明书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2014年至2016年9月,。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资金占用发生的原因及用途;(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是否能确保资金不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毛利率和净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且总体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发行人的研发费用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高毛利率、高净利率形成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3、报告期内发行人将原持有子公司捷斯特、麦迪威、雪龙风扇、长春欣菱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控股股东维尔赛控股和股东香港绿源,后又将上述股权原价购回。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交易的原因、合理性和相关决策程序。

4、林玮宣(中国台湾居民)曾为发行人前身雪龙有限的股东,占注册资本25%,后将股权转让给香港绿源。(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林玮宣与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的关系,林玮宣对雪龙有限的出资资金是否来源于贺财霖、贺频艳、贺群艳,是否为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如是,雪龙有限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雪龙有限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补缴税款并被处罚的风险;(2)本次股权转让前雪龙有限已经实现盈利,而香港绿源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来源于林玮宣的借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及转让价格的合理性,香港绿源是否实际向林玮宣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后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况,目前香港绿源所持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


4深圳中天精装IPO被否: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378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5140万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2017年01月06日首次披露招股书,2017年11月10日预披露更新,11月21日首发上会。排队时长319天。

公开资料显示,中天精装是国内领先的批量精装修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国内大型当地产商提供批量精装修服务,具体业务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等方面。股权结构上,中天精装的实际控制人是乔荣健,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6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5.48%。

据披露,中天精装本次IPO计划募集资金7.15亿元,其中1.3亿元用来补充营运资金,其余将投向信息化建设、区域中心建设、管理总部及设计研发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利润表主要数据:

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份,中天精装实现营业收入8.45亿元、8.64亿元、10亿元和3.76亿元,同期净利润为7493.38万元、7225.11万元、8547.25万元和4244.72万元。

客户集中,约一半收入来自万科

中天精装的营业收入相对集中于少数大客户,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2014-2016年2017年1-6月份,公司批量精装修业务中对前五大客户的营收分别为7.02万元、5.84万元、6.63万元和2.6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08%、67.66%、66.35%和70.13%,从万科地产处所获得收入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58.46%、44.1%、46.39%和43.6%。

毛利率不断下滑,但比同行高6个点

另外,报告期内中天精装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32%、22.12%、18.71%和18.67%,批量精装修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22.29%、22.13%、18.69%和18.63%。

对于公司2016年度毛利率下滑的原因,中天精装表示主要受营改增税收政策变动的影响。

另一方面,中天的毛利率在可比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

2014、2015、2016三年公司的批量精装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29%、22.13%和18.69%,而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装饰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46%、15.99%和12.76%。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万科地产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发行人股东之一万丰资产唯一股东为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万科地产是否为关联方,发行人是否构成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2)万丰资产未来的减持计划,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发行人员工数量和成本低于同行业,设计研究人员、销售人员人数较少,研发支出低且逐年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2)研发投入、研发人员配备情况与发行人技术领先优势的匹配性;(3)毛利率高于同行业的原因;(4)综合毛利率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否会对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约50%,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谨慎;(2)应收账款反向保理业务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发行人报告期内劳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4年第一大合作劳务外包公司佳飞劳务因转型与发行人暂停合作,佳飞劳务转型的具体原因,发行人现有主要合作劳务公司是否存在类似情况,佳飞劳务原有人员是否转移至发行人现有主要合作方;(2)劳务外包公司税收等法规的遵循情况,是否存在因劳务外包公司运行不规范导致发行人产生相关合作风险;(3)发行人与分包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对分包公司存在较大依赖;(4)是否存在利用劳务外包方式降低成本的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客户以房产抵工程款,合计入账金额逾亿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抵款房中,已取得房产证未销售的房产情况;(2)结合上述房产所处同类地区实际成交价格、目前房地产调控和限购政策等情况,说明未做减值的合理性;(3)与上述客户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新疆火炬燃气IPO过会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燃气”),拟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3,55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4,150万股,本次IPO保荐机构为西部证券,律所为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会所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16年10月28日首次披露招股书,2017年09月04日预披露更新,2017年09月26日上会被暂缓表决,时隔近两个月后,11月21日再次上会。排队时长389天。

新疆火炬燃气本次拟募集资金56,971.35万元,将用于以下项目

(来源:新疆火炬燃气招股书)

新疆火炬燃气主营业务为城市燃气的输配、销售以及入户安装。城市燃气的输配、销售业务是指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天然气,通过城市中压管网或工业用户专用管网输送给城市居民用户及工商业用户,或通过公司经营的CNG加气站销售给车辆用户。

(来源:新疆火炬燃气招股书)


报告期内,新疆火炬燃气的负债金额分别为19,710.37、15,707.22、12,341.61、11,275.31万元、母公司负债率分别为54.23%、34.13%、25.12%、22.33%。


(来源:新疆火炬燃气招股书)


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新疆火炬燃气营业收入分别为28,455.75、30,948.96、31,517.73和16,335.9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055.71、9,902.78、11,660.09和3,644.04万元。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每年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塔西南公司)和新疆喀什新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捷能源)签订《天然气销售合同》的时间和执行情况,以及对采购价格、采购量、按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结算比例的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以及具体调整情况;(2)塔西南公司核定结算比例的原因、核定依据;核定的采暖期、非采暖期居民及非居民用气比例与核定前相关比例的比较情况;采用核定比例方式结算对报告期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3)在居民用气采购价格大幅低于非居民用气采购价格的情况下,居民用气的结算采购数量与实际采购数量存在较大差异,该差异对发行人采购成本和营业成本的会计核算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2、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土地,除1宗土地已按出让方式取得外,其余10宗土地仅获得土地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发行人预计将于2017年11月底取得土地权属证书。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该预计期限是否合理及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3、九鼎投资方原持有发行人25%的股份,后转由七家九鼎有限合伙企业持股22.95%。九鼎投资方七家企业出具了《关于采取一致行动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请发行人代表及保荐代表人明确说明:(1)该《说明》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并可执行;(2)七家企业在股票减持方面的一致行动含义;(3)是否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相关内容

4、2014年至2015年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赵安林控制的企业存在资金拆借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运行;(2)截至目前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2苏州赛腾精密电子IPO过会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腾电子”)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少于25%。据悉,赛腾电子此次IPO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

2016年06月17日首次披露招股书,2017年11月14日预披露更新,11月21日首发上会。排队时长522天。

公开资料显示,赛腾电子主要从事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自动化组装设备、自动化检测设备及治具产品,适用于智能手机、平板及笔记本电脑、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的组装和检测。

据了解,赛腾电子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17年9月30日,赛腾电子及其子公司共取得各类授权专利共315项,包括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295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在这其中,赛腾电子自主申请的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285项,外观专利2项;受让取得的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10项。

股权结构方面,本次发行前,赛腾电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孙丰和曾慧夫妻二人。孙丰直接持有公司87.99%股份,通过苏州赛伟、苏州赛强间接持有公司0.09%股份,合计持有公司88.08%股份。曾慧直接持有公司5.01%股份,并通过苏州赛伟、苏州赛强及苏州赛宇简介持有公司0.2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21股份。孙丰和曾慧二人共计持有赛腾电子93.30%股份。


主营毛利率下降

2014-2016年及2017年1-9月,赛腾电子实现营业收入3.81亿元、4.89亿元、4.03亿元和4.69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3亿元、1.27亿元、0.48亿元和0.83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6.11%、54.25%、49.92%和51.12%。

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4年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0.81%、60.09%、16.35%及24.06%。

对苹果公司及其产业链厂商存在较大依赖

2014年至2017年1-9月,赛腾电子来源于苹果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2.05亿元、3.75亿元、1.75亿元和3.42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03%、79.00%、43.54%和72.92%。另外,赛腾电子应用于苹果公司中高端产品生产所实现的收入分别为3.46亿元、4.53亿元、3.65亿元和4.4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92%、92.57%、90.57%和94.75%,对苹果公司就苹果产业链厂商存在依赖。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亏损

招股书披露,赛腾电子此次IPO计划募集资金约7.93亿元,分别投向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建设、新建研发中心和汽车、光伏、医疗行业自动化设备建设三大项目,实施主体为苏州赛众。

值得一提的是,苏州赛众为赛腾电子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2日。2016年及2017年1-9月,苏州赛众实现营业收入2908.57万元、502.7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77.36万元、-225.05万元。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1)发行人2017年1-9月净利润较2017年1-6月大幅增长,较去年同期也有大幅增长,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市场供求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收入和净利润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趋势,以及收入波动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2)发行人2016年综合毛利率比可比上市公司平均综合毛利率低,而2017年前6个月高出若干个百分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出现上述反差的原因。

2、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苹果公司终端品牌产品的生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产品未能在苹果品牌以外的其他消费电子产品的自动化生产中广泛应用的原因,要进入其他品牌产品的生产存在哪些困难或障碍,并结合在研项目、技术储备等情况说明开拓苹果以外客户的方式、进展、效果;(2)报告期内发行人也向其他自动化设备厂商销售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替代关系,是否会影响发行人未来的业务拓展。

3、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拟用于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及汽车、光伏、医疗行业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发行人此前并未涉足汽车、光伏、医疗行业自动化设备生产领域。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现有产品、技术和人员储备、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说明汽车、光伏、医疗行业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用途、主要竞争对手、主要目标客户,并分析发行人参与汽车、光伏、医疗行业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的可行性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自动化设备产能快速扩张。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支持规模的快速扩张;(2)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态势等,说明发行人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近年业务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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